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法律審核管理辦法 -1-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法律審核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保障東尚(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依法經營決策,規(guī)避經營決策的法律風險,根據市國資委《關于加強國有企業(yè)生產經營重大決策法律審核工作的若干意見》《東尚(集團)有限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工作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p>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重大經營決策是指列入集團公司法人治理主體“1+3”權責事項范圍,應履行集團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總裁辦公會審議決策的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第三條重大經營決策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由主辦部門送審法務管理部。
法務管理部負責結合送審材料對重大經營決策事項進行合法性審核。
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指導法務管理部開展法律審核工作。
第四條集團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法律審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一)重大經營決策會議前出具法律審核意見;(二)重大經營決策會議中發(fā)表法律意見。
第五條法務管理部在重大經營決策會議前提供合法性審核,可以包含以下方面:(一)重大經營決策的合法性及法律可行性;-2-(二)重大經營決策潛在的法律風險,以及降低、規(guī)避風險的防范措施;(三)重大投資項目設定權利義務的法律后果;(四)重大經營決策需要簽署的各種合同、協(xié)議等法律文件;(五)重大經營決策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第六條法律審核意見由法務管理部出具,必要時形成法律意見書,由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簽署。
第七條集團公司黨委會、董事會、總裁辦公會研究審議重大事項涉及法律問題的,總法律顧問列席會議,對決策事項進行法律論證,發(fā)表法律意見。
第八條對重大經營決策進行法律審核的法務人員,應當熟悉與決策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了解決策事項的相關背景及決策程序,及時提供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法律審核意見。
第九條提請法律審核的部門應當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信息,并應當確保提交材料客觀真實、完整全面、合法有效。
第十條法務管理部對重大經營決策出具法律審核意見的時限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對于特殊復雜事項,法務管理部可會同外聘律師共同進行審核,并可延長一至三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法務管理部對重大經營決策法律審核形成的法律審核意見和法律意見書進行存檔。
第十二條重大決策事項提請法律審核前,法務管理部可就